含油廢水對環境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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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作為一種能源,是發展經濟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物質基礎。石油制品不但是交通運輸、電力、機械制造等工業的重要能源,也是石油化工、輕工、紡織和食品等工業所必需的原料。由于石油在工業、農業、城市和鄉村的廣泛使用,石油對水體的污染具有很大的影響范圍。要保持我國比較高的經濟增長速度,實現四個現代化,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能源的供應和有效利用,但是石化工業的生產活動不可避免地會對生態環境造成危害,這些危害反過來又對石化工業生產產生制約作用。因此,在合理開發石油資源的同時,又要保護生態環境。
水體中的石油主要來自煉油廠、石油化工廠的廢水、沿海、河口和海底石油開采及事故泄露,油船事故和各種機動船的壓艙水、洗艙水等含油廢水。當前,石油對海洋的污染已成為世界性的環境問題。據估計,因人類活動每年排入海洋的石油及其制品達1000×103m3左右。然而,被污染水體中的石油主要靠自然降解和微生物降解,少部分揮發到大氣中,微量的粘附于泥沙表面而沉積于底泥中。
石油比水輕,且不溶于水,因此進入水體后漂浮于水面,并迅速擴散,形成一層極薄的油膜,阻止大氣中的氧進入水中,妨礙水生浮游微生物的光合作用。石油在自然降解及微生物分解過程中要消耗水中大量溶解氧,造成嚴重缺氧,使水體變黑發臭。
石油烴中含有多種有毒物質,其毒性按烷烴、環烷烴和芳香烴的順序逐漸增加?,F已確認,在具有致癌、致畸和致突變潛在性的化學物質中,有許多就是石油或石油制品中所含的物質(如3、4一苯并芘、苯并蒽等)。石油進入環境后,將對動物、水生物和人類等產生嚴重的危害。石油烴可以使水體中植物體內的葉綠素及其脂溶性色素在植物體外或細胞外溶解析出,使之無法進行正常的光合作用而大量死亡,破壞水體生態系統的平衡。
石油污染對魚類和鳥類的危害最大。油膜堵塞魚鰓,使其呼吸困難直至死亡。當水體石油濃度超過0.05mg/L,即可使水和魚染上異味;濃度大于0.5mg/L使魚致死;超過1.2mg/L時,浮游生物和水底生物被致死。石油污染可使水產品帶油臭味,失去使用價值。另外,水中形成的油膜,能阻礙空氣與水體之間氧的交換,嚴重影響了水體的復氧功能,導致水中溶解氧濃度迅速降低,危及水生物的生存。石油對水生生物的危害除此之外,還表現在油中的致癌烴類會被魚、貝類生物富集,從而通過食物鏈危害人體健康。
石油中的低沸點飽和烴易引起動物麻醉、昏迷,濃度高時能破壞細胞,致動物死亡。能對動物及人體造成危害的主要是石油中具有致突變、致癌作用且能在人體中富集的多環芳烴及其衍生物(PAHs)。采油廢水中強致癌物苯并(a)芘(BaP)(PAHs的一種)的含量在0.014~9.0μg/L之間,城市生活污水為0.015~1.8μg/L,而真正未受污染的地下水中BaP的含量僅為0.001~0.01μg/L。低分子烴對植物的危害比高分子烴嚴重。沸點在15~275℃以內的烴,如粗汽油和煤油對植物危害最大,它能穿透到植物組織內部,破壞正常的生理機制。高分子烴雖然難以穿退倒植物組織內部,但易于在植物表面形成一層粘膜,阻塞植物氣孔,影響植物的蒸騰、呼吸和光合作用。致癌作用的多環芳烴,可通過水生生物的食物鏈而富集并進入人體,石油進入人肺后,能溶解細胞膜,干擾酶系統,引起腎和肝等內臟發生病變并誘發癌癥。
石油類污染物進入土壤后,影響土壤的通透性。石油中除低分子組分中有少量微溶于水外,高分子組分幾乎不溶于水,而積聚在土壤中的石油烴,絕大部分是高分子組分,它們粘著于土壤顆粒表面上,改變了土壤性質,破壞了土壤結構及土壤微生物的生存環境,在植物根系上形成一層粘膜,阻礙根系的呼吸與吸收,引起根系腐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