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樂平政府挪用千萬財政資金為企業繳排污費
17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分別向江西、廣西兩省份反饋了督察意見。兩省份均被指存在環保不作為的問題。其中,江西樂平市被指政府多次用財政資金為36家企業代繳排污費超過千萬元。廣西為建設欽州濱海新城,將茅尾海自治區級紅樹林自然保護區29%的面積調出保護范圍,侵占千余公頃紅樹林。
江西
大量污水處理廠成“曬太陽”工程
7城上半年PM2.5不降反升
17日下午,中央第四環保督察組向江西反饋了督察意見。督察指出,江西“環保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突出”。2012年至2014年,樂平市政府多次用財政資金為36家企業代繳排污費超過千萬元;南昌市支持企業違規拓建,并要求市環保局為其補辦環評審批手續。
中央第四環保督察組組長李家祥向江西通報了督察意見。他說,2016年上半年,南昌、宜春、九江、鷹潭、吉安、新余、贛州等7個地市PM10或PM2.5濃度同比不降反升。但多數地方不少領導同志對此認識不夠,危機感、緊迫感不強,存在盲目樂觀情緒,導致在具體環境保護工作推進上不嚴不實。
督察指出,2014年以來,江西省未按要求對大氣污染防治未通過年度考核地區進行約談或問責。萍鄉市2015年PM10濃度較上年同期上升30%,未按省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要求制訂建成區內重污染企業搬遷計劃,8家國控大氣污染排放企業有6家長期超標,部分燃煤小鍋爐淘汰弄虛作假。
此外,治污設施建設責任落實不到位。早期建成的大量城鎮污水處理廠長期不能正常運行,成為“曬太陽”工程,部分污水處理廠“無效運行”。全省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嚴重不足,大量危險廢物長期存放,甚至非法處置。
鄱陽湖是我國第一大淡水湖,2013年至2015年,鄱陽湖水質持續下降。督察發現,鄱陽湖流域特別是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內違法違規排污問題嚴重。
景德鎮樂平工業園區企業長期利用雨水溝渠偷排廢水,宜春上高縣工業園區多家企業長期偷排。此外,督察組抽查21個垃圾填埋場,有13個采取簡易填埋方式,其中景德鎮宋家莊垃圾填埋場超期運行4年,每天400噸滲濾液僅經簡易處理排入昌江河,外排廢水化學需氧量嚴重超標。
截至2016年7月,全省未建治污設施的規?;B豬場共2634家,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內就有1961家。南昌市1892家規模化養豬場中,近六成未建治污設施,污水直排現象突出。
政府財政為企業代繳排污費
“環保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突出。”李家祥說,2015年江西省水利廳在鄱陽湖內批準3個采砂區,其中有6.82平方公里采砂區位于鄱陽湖銀魚產卵場省級自然保護區內。樂平市政府違反《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2012年至2014年,多次用財政資金為36家企業代繳排污費1147萬元。
南昌市違反國家和江西省有關環境保護規定,支持江西晨鳴紙業擅自擴建二期項目,并要求市環保局為其補辦環評審批手續。
據介紹,按照邊督邊改要求,截至目前,1050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777件,立案處罰224件,拘留57人,約談220人,問責124人。
督察強調,江西省委、省政府應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