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河東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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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河東垃圾填埋場未設置滲濾液集液池,滲濾液積存在填埋作業區。
滲濾液處理設施老化嚴重, STRO 膜嚴重超期使用,滲濾液積存量達 156800 立 方米(預估),在填埋作業區 形成約 72 畝的滲濾液匯水面,對黃河水環境安 全形成威脅?!庇捎跐饪s液的長期回灌處理, 導致滲濾液鹽分累積,可生化性 差,現有處理設施處理能力衰減快。公開招標專業公司,通過服務外包模式, 新建工藝設施對場區內的濃縮液(滲濾液)進行處理。
服務需求
1、技術要求 出水水質要求 本項目出水水質需同時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 (GB/T18920-2020)城市綠化排放標準及《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 GB16889-2008 中表 2 規定的排放標準
1、中標人負責項目建設運行的全部內容,包括設計、建設、資金籌措、土建、電力 設施、設備的采購安裝,調試,日常的維護運行等, 采購人依據設施運行處理進水量,按 照中標單價據實結算。
2、處理規模為日處理進水量不少于 500 噸(含滲濾液原液不少于 396 噸及原 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系統修復后產生的約 104 噸膜濃縮液),日產水量不少于450 噸。每年運行天數不少于 330 天,出水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 (GB16889-2008)表二限值 ;
3、中標人辦理該項目所需的電力設施及供電增容的手續,并承擔全部費 用。
4、項目建設運營過程中如需改變采購人現場其他設施現狀的,需要向采購人提 出申請,并在項目實施結束后負責原樣恢復或按價賠償。
4、報價要求 本項目綜合單價不得超過控制單價380 元/噸(進水計),否則投標無效。報價 包含在該項目建設和運營過程中發生的投資、設計、施工、材料、設備、電力、人員、 管理、經處理后達標的廢水排放外運至甲方指定的污水處理廠處理、鹽泥、尾渣固化密 封打包填埋至指定地點、稅費等所有費用。
5、邊界解條件:
1、垃圾滲瀝液全量法處理,處理總量不低于 15.68 萬噸(預估),主工藝可采 用:預處理+DTRO+離子交換,濃縮液采用:預處理+MVR 蒸發+鹽泥固化,經固化后 密封并填埋至甲方指定地點(填埋場內)。投標人可對處理工藝進行優化。
2、采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中標方投資建設、運行,采購單位按照處理水量定 期支付費用,計價基礎為總進水量。中標方需在中標后提供一整套垃圾滲濾液全量銀川市河東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公開招標 第 35 頁 共 80 頁 法處理系統,同時提供整套系統從建設開始到建成投運以及運營管理過程中所必須 的系統設計、設施供貨和建設、設備安裝、調試、環境評價影響、運營操作和管理。 計劃于 2023 年5 月底之前完成。
3、本項目設計出水水質需同時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 (GB/T18920-2020)城市綠化排放標準及《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 GB16889-2008 中表2 規定的排放標準。
4、產水具體去向:
(1)50%產水回用和道路、綠化澆灑;其中生產回用主要用于滲濾液處理生產 過程,取水由中標單位負責。道路、綠化澆灑由業主單位按照市政需求自行取水回 用,采用灑水車或者泵吸的方式回用,中標方把產水送至業主方提供的清水池。
(2)50%產水外運。積存處理期間無法完全消納的產水,由中標方運送至就近 污水處理廠處理(約9.2 公里,污水處理廠處理單價約 5.96 元/噸(不含運輸費), 僅供參考不作為最終依據),采用罐車運輸。廢水外運據實結算。
(3)鹽泥含水率和具體去向達到標準:要求鹽泥含水率小于40%。鹽泥處置標 準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 16889-2008 和按照 HJ/T 300 制備的 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濃度低于表 1 規定的限值。污泥(鹽泥、尾渣)固化物中標方負 責鹽泥和尾渣固化密封和打包運輸至采購人指定地點填埋(垃圾填埋場內)需符合 填埋標準要求。
(4)外電接入:中標方負責高壓進線和高、低壓配電柜及變壓器供應(根據現 場條件設置箱變或配電室)并提供與該項目匹配的變壓器。變壓器后接電,低壓配電 柜回路,配電間低壓柜和設備車間敷設電纜和接電,配電間(供電點)設在滲濾液 處理車間中心位置 50 米范圍內。外電電纜敷設采用纜溝或橋架敷設(約2 公里), 外電引入由中標方實施或經業主同意后可委托具有電力施工能力的企業實施。
6、其他要求
6.1 垃圾滲濾液進水:中標方提供滲濾液提升泵和管線,將滲濾液接至處理設 備內;進水指從項目場地附近調節池取水(其內為滲瀝液)。
6.2 出水:垃圾滲濾液處理達標后由中標方負責外運至就近的污水處理廠 處理排放。
6.3 污泥(鹽泥、尾渣):中標方負責將系統產生鹽泥、尾渣固化封裝、運至采 購人指定的填埋區域進行填埋(填埋場內),須符合填埋場填埋要求。
6.4臭氣:中標方負責滲濾液處理站內所有產生臭氣點的臭氣收集并統一處理達到 相應排放標準。
6.5電力、電源:中標方自行配備本項目所需的電力設施,以滿足滲濾液設備容量要 求的電源回路至滲濾液處理系統。
6.6 電氣:中標方負責滲濾液處理界區范圍內相關滲濾液處理工藝設備的電氣 設備、儀控系統的安裝、調試。
6.7 安裝、調試及運營期間的水、電費、藥劑由中標人負責。
7、相關說明:
7.1 總體用地范圍:(污水車間北側及東側),用地面積不少于 3000 平米。
7.2 自來水接水點位置:(原滲瀝液處理車間南側 100 米,有自來水管網)
7.3 中標人負責廠區內臭氣收集、處理、排放、做好處理設備的圍擋。
7.4 現有調節池:3500m3。